中新经纬5月29日电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方案涉及八大方面。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是千方百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从4月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养老、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
二是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支持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企业以点带链,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逐步推动批发零售、金融、交通物流、房地产、建筑等行业复工达产,抢抓农时推动各类农业生产单位复工,在具备条件后有序推动餐饮、居民服务、文旅会展等人员聚集型行业复工。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共同保供强链。
三是多措并举稳外资稳外贸。加快落实国家出台的外贸支持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允许对前期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抵扣。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
四是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2022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支持汽车租赁业态发展。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五是全力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铁路大通道、轨道交通网络、航空枢纽、港口、能源、内河航道、水利、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推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六是强化各类资源和要素保障。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设立企业纾困专项贷款,由在沪银行向防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利率的纾困贷款。积极用好国家各类再贷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重点领域和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七是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每人每次补贴600元,2022年年内不超过3次。
八是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重要功能性机构和企业服务保障专班协调机制,确保金融、贸易、航运、科创等城市核心功能持续稳定运转。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提高煤炭采购和储备水平,增强电力和天然气调度保供能力,增加市外来电供应,支持重点能源项目建设,保障经济恢复和迎峰度夏用电需求。加强粮食生产和储备,及时发放农资补贴,优化种粮补贴政策,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中新经纬APP)